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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自东皇与渊海争雄之战落下帷幕后,最近几十年来,逍遥海各地零屿的散修越来越固定。

起初大约有近九成的散修东奔西走、四海游历,如今只剩大约一半。

毕竟对别处人生地不熟,来回奔波还有危险,去了之后过得会更好还是更差也是未知数。

棱角早早磨平,澎湃亦已平息,越来越多的散修选择只在一处或在两三处距离不远的零屿间落脚。

李乐便是这样的散修。

他出生在凡俗间一个小国的偏远乡村之中,在家排行老二,上有一兄下有两弟。

因身材矮小、容貌丑陋,他从小便爹不疼娘不爱,喝的粥都比兄弟们薄一些,还被村中同龄孩童排挤。

说来也不知是不是凑巧,自他出生之后,家中农田便每年丰收。这些年下来,他父母攒了笔钱,准备将孩子们送去城里的私塾读书。

他自然是没有份的。

兄弟走后,他身上农活更多几分,可因手笨做不得精细事,早早干起了重活。

如此每日辛劳不息,醒在司晨前,睡于阍犬后,偶尔空闲了也无人搭理,只得一个人在河边摸鱼捉虾。

十四岁那年冬天的除夕,村旁的河水决了堤。

一家六口加上平日里总是对李乐呲牙的大黄狗,最后只有李乐因为上山砍柴存活下来。

这件事被他城中颇有家资的远亲知道了。

那人是他娘的表哥,也就是他的表舅。

他将李乐收养,供其上了私塾,一日能吃三餐,每日皆能食肉。

李乐自此衣食无忧,然而就算放下锄头,拿起书本,披上一身白净衣裳,可他这人憎狗厌的情况始终不曾改变。

对于这个村里来的三寸丁谷树皮,管家每天像防贼一样防他。

李乐想着自己如今不干农活,便少吃一些,于是丫鬟仆人常常以此嘲笑他是该天生种地的贱骨头,以此发泄心中的羡慕与嫉妒。

那些女眷更不用说,就没一个正眼瞧过他。

表舅有个宝贝女儿,颇有姿色。

十八岁那年,李乐撞见了她与一个不知哪来的风流小子幽会。

虽然他识相地噤口不言,当做没看到过,然而她却自此对李乐忌惮不已。

她以后可是要出嫁的,万一此事曝光——

于是在短短半个月后,府上便遭了贼。

表舅母的金钗不见了,据说那是曾受仙人开光的宝物,能保人平安一生。

府上哗然,经过一日一夜的搜索,最后从李乐的床底找到了。

表舅对李乐的品性颇为信任,但架不住被女儿撺掇后的妻子的一哭二闹。

在表妹得逞的笑容中,李乐搬出了宅子。

他在城外寻了个无人的荒地建了茅屋。

表舅仍然供他读书,每月的钱粮不断,可他自觉头脑鲁钝,读了这几年书也考不上秀才,于是又拿起锄头,开垦土地,播种稻谷。

又两载,李乐年二十,将行及冠礼。

邻国举兵进犯,铁骑之下,这座位于平原的城池被轻易攻破。

贼兵似蝗虫涌入,城中富贵人家首当其冲。

表舅一家遭此横祸自然家破人亡。

一批批女子被拉到城外供贼兵泄欲,其中便有表舅一家的那些锦衣玉食的女眷,包括他那正值风华的表妹。

在绝望的哭喊声中,她们曾经的高傲在一双双肮脏大手的蹂躏下,与身上的衣裳一起化作了碎片。

那支受仙人开光的金钗终究没能保住她们的平安。

表舅明明是个很好的人,为何没有好报呢?李乐想不明白。

因他不在城中,未被贼军发现,于是得以溜进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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