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桔梗花,那我便也会去喜欢桔梗花,这可能并不是我的真心实意,我只是想要靠近你。
乖一点,这次换我来当猎人,我必须要极其努力,预防你掉到别的陷阱之中。
她的脚步轻缓地向前走着,余家那个庄园离这里很远很远,她可以不必在意一切,静静地等待着那个她想要去等的人。
夜晚的风令她讨厌,可她却偏偏欣喜,是过往的晚风将她与宋瑾缠绕在一起。
余笙淡然地想,她势必要改掉宋瑾对自己的偏见,要让他清楚,自己已经不是孩提般的余笙,也不是他擅自认的妹妹,她已然长大,已经有足够的野心去夺得他。
对此,她胜券在握。
她听到一支缓慢而沉稳的脚步朝自己走来,她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着,心中默念,一,二,三……
在第三秒的倒计时结束,一件十分温暖带着铃兰花香的黑色风衣披到她的身上。
她抬眼看了一眼时间,回头对宋瑾妩媚一笑:“十分零五秒,宋瑾,你迟到了。”
宋瑾他并没有开车来,身上那件铃兰花香的风衣外面也有着点点寒意,他淡然向余笙问道:“为什么自己一个人走在这路上?”
“因为想要碰见宋同学你啊,”她毫不犹豫地说道,随后朝他眨了眨眼:“我就知道,你会是在我迷路的路途上第一个来接我回家的人。”
“迷路了?”他忽而一笑:“余笙,看来在美国这五年你还是没有学会该如何去照顾自己。”
余笙没好气地说道:“那还不是因为你不在我身边来做我的人体导航,”随后大胆地拉起宋瑾的手,对他笑了笑:“走吧,我的人体导航,带我回家。”
他愣了愣,随后慢慢说道:“我没有开车。”
“那就走着回去好了。”余笙不以为意:“在美国的时候,我就徒步过十五公里去我的实验室呢,余氏那个庄园虽然说远点,但好歹还有你陪我一起。”
夜晚的路很漫长,跟悠然如果是夏天,他们或许还能听到蝉声鸣鸣,可这是秋天,他们只能听到落叶潇潇。
“我们好久没在一起走过夜路了呢,”余笙有些感叹地说道,随后向宋瑾问道:“那件黑色的礼服很漂亮,谢谢你,还有,对于余沐的话,你不用选择这么麻烦的方法,他人脑子太直了。”
“原来你知道啊,”宋瑾轻笑一声:“亏我还在学习着该如何隐瞒聪明的余小姐。”
“你身上的铃兰花香很重,宋瑾,”她缓缓开口:“这算是索伊尔香水的一个缺点,他们总喜欢把特色的香味给展现出来。”
“那件礼服漂亮吗?”他淡淡地问道。
“如果没有我母亲送我的这套生日礼物,那么我可以发誓,宋瑾,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礼服。”她阔然说道:“不过那张纸条,是我见过最没意思的纸条,bf,是什么意思?”
“余小姐千算万算,原来还是没有猜透这张纸条的意思。”他笑了笑:“toybestfriend。余笙,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