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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瑁醉了,他深沉的醉倒在了这片他并不喜欢的土地上,仿若一条死狗,任旁人如何的挪动搬运,也做不出任何的反应举动。
吴懿督促军士将刘瑁搀上了辎车,并派遣自己的贴身侍卫们保护刘瑁回秭归城休息。
能看出来,相比于在场的其他人而言,吴懿对刘瑁的关心最为犹甚。
除去吴懿外的其他益州军将,虽然也都来关心了一下刘瑁,但也不过是象征性的做个垂询,装装样子而已。
见刘瑁只是醉酒,并无大碍,他们便返回了各自之席,继续观看擂台上的角力,并不在意。
很显然,刘瑁当众醉酒,应不是一回两回了。
所谓斗酒相娱乐,聊厚不为薄。
汉朝显贵彼此交往,虽礼仪繁杂,一不小心就容易失了礼数,但偏偏这醉酒却不在失礼的范畴内。
昼夜酣饮、辞曲赋唱、以舞助兴,纵酒行乐,乃是汉朝人习以为常的风雅一条龙。
由此可臆测,后世的喝酒、k歌、蹦迪等一连串娱乐项目,其起源或许就是在汉朝……当然,少数人蹦完迪后去大保健,这传统是否也起源于汉,就无从考究了。
东汉末年,还曾有“三爵雅”和“避暑饮”之说来描述汉朝人喝酒之猛。
三爵之雅指饮酒分三爵:伯雅(七升)、中雅(六升)、季雅(五升),这三爵之雅可谓劝酒利器,十人九醉。
饮完这三爵,为了测试饮酒之人是否真的醉了,还会事前准备针锥,待客人“醉酒寝地”后,就用针扎他,扎醒了起来继续嗨,直到客人醉的扎也扎不醒才算完事。
据说这三爵之雅的启用之人,就是刘表。
避暑之饮则是出自曹丕的《典论》,指的是光禄大夫刘松北镇袁绍军时,在盛夏三伏“昼夜酣饮,极醉至于无知,云避一时之暑”。
那些世家子弟平日里各个执礼甚恭,可一到了酒场,除了遵循尊贵座次和敬酒时的必备礼节,其余之时却可肆意放纵。
平日里道貌岸然的儒君雅士,一碰了酒就变身成了撒欢的野狗。
而且还不能一个人撒欢,必须得大家一起闹!
若一人向隅,则满座不乐。
如果有人饮酒欢歌且手舞足蹈,同席的人必须离席随和,否则将被视为不敬。
耍酒疯的还得有人陪着一起耍,汉朝人之酒局何其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