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入腹中,就算是认命了,也算是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
勋贵子弟,只要不作死,这一世就可安稳无忧。思来想去,借着那点酒劲,刘钰就想到了两个字……枯燥。
这起点也有点太高了吧?除了皇家的人,比自己家地位更高的,也就一个高氏了。
当年高一功传位李来亨之后,高家效前朝沐家,永镇云贵,改土归流,封的是异姓王。
将来大顺若亡,修史的时候是要入《世家》的,那个比不了。剩下的,大顺朝拢共也没几个挂“开国辅运”称号的丹书铁券公爵。
这么枯燥的日子,可咋过啊?昨天还在琢磨这个月工资够不够,今儿就枯燥到顶了?
正琢磨着以后怎么渡过这枯燥一生的时候,就听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门被推开,一个十六七岁的黑衣小厮跑了进来。
“哎呦,可找到你了三爷。赶紧回去吧,国公叫我来寻你,有急事。”
刘钰记忆却全,认得这是自己的贴身小厮,自己给起了个怪名叫“馒头”。自己跟着自己一起读书当过伴读,是自己的心腹人。
初来乍到,规矩却还记得。
论及身份,馒头是仆自己是主,可馒头来找自己传的是自己父亲的话,刘钰赶忙放下酒杯起身站好,冲着小厮恭恭敬敬地回了一句“是”。
这句“是”是回父亲的传话的,馒头虽是仆,也受得起,更不能闪避。
京城都知道翼国公治家极严,封建礼法丝毫不乱。
这是刘钰自小在国公府这个大染缸里的习惯,已然是习惯成自然,宗法礼教之下的礼字之严之繁,丝毫错不得。
等回完了这一句是,又恢复了主仆身份,馒头欠着身等着刘钰问话。
“火急火燎的,什么事啊?”
刘钰也不急,这酒庄的饭菜不比公侯府邸的小厨,可比之前世常吃的却是高出不少,刚才喝的那杯黄酒也颇不错。前世就是个爱热闹的人,刚适应了新身份,正准备和这些勋贵子弟们吹逼喝酒,也没当个事。
馒头也是个机灵的,跟着刘钰久了,有些话旁人不敢说他却敢说。
见刘钰还是笑嘻嘻的,便道:“我的三爷呐,还有心思笑嘻嘻呢?国公爷可是很急,肯定是有大事啊。朝会刚散,国公就让小的来寻,务必尽快。三爷也看在我跟了三爷这么久的份上,赶紧回去吧。不然回去晚了,我可是少不了一顿训斥的。”
听馒头说的急,刘钰心里忍不住一咯噔。朝会刚散就差人来找,这是出大事了?
这刚觉得生活枯燥,难不成就要感触下人生冷暖,不是红楼梦的公子突逢大变被抄家的剧本吧?
那几个一起喝酒的赶忙劝道:“既是国公寻你,那就赶紧回去吧。我们自在这里寻乐,一会若是来得及,再赶回来就是。”
一顿饭值不得几个钱,刘钰这样的纨绔出门,早就有小厮安排了给钱买单之类的事。
想到那种不祥的可能,刘钰也没了心情,只好冲着众人拱拱手道:“那我就先走了。”
刚出来泉柳居的门,外面的热浪夹杂着人声,如同海潮一般扑来。
这里正在紫禁城的西北角,自古就是繁华之地。旁边就是大隆善护国寺,当年前明正德皇帝喜欢给自己加马甲,什么镇国公、威武大将军,学佛日久,就取了个“大庆法王”的名号,罩着大隆善护国寺。
如今几经修缮,当朝天子为了笼络信黄教的蒙古,也给自己封了个某某法王的称号,亦是法身在这护国寺里。
加上今日又是七月初八,正是庙会时候,当真是人声鼎沸。配着秋老虎的热浪,恨不得把人掀翻。
之前陪刘钰来的小厮都去庙会玩耍了,一时间寻不到人,馒头嚷嚷骂道:“就知道出去浪的夯货……”
说着,自去拴马石那里牵来了一匹黑色的大走骡,扶着刘钰上了骡子,馒头自己却骑了一匹高头大马。
刘钰堂堂的公爵嫡子,在皇城脚下不骑马只能骑骡子,大有说法。若是识货的人见了,知道如此一匹走骡,换上七八匹骏马当无问题。
这样的骡子自出生开始就要先挑选出体格健壮的,待稍微长成,便要训练。
要让骡子的后蹄踏着前蹄的印,走起来稳如稳水行舟,毫无颠簸,这才算是合格。
行如妇人之碎步、乘如名士之步辇,无烈马之颠簸、无舟车之滞闷,此方可称之为走骡,养育之难,百不出一。
皇城脚下,若是酒后不注意,纵马狂奔,有心人参上一本,可是有麻烦的。
这走骡最是稳重,便是抽打也难奔跑,更不会发性伤人。
刘钰那个便宜老爹是属乌龟的,生怕出一丁点差错,整天说勋贵之家最忌子孙闯祸,小厮要是-->>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