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的就是用一场轻松的大胜,帮球员们找找自信。
现在倒好,尼玛变成变千里送人头了!
图啥呀!
正当他自闭时,老卡尔走了上去,与之友好握手。
“嘿嘿,承让,承让,弗朗西斯真是一个天才少年啊,他的表现简直赏心悦目。
害,别那么难过嘛。我们也只是赢了你们亿点点,亿点点而已。”
实锤了。
奥克利的朋友,说话都很好听。
待阿雷格伦学院的球员们退场后,有两个新闻系的学生跑过来采访了李昂。
虽然这场比赛关注度不高,但校报还是要上的。
自从本哥毕业后,野牛队球队赢球,那确实算得上是个大新闻。
更何况,他们击败的还是弗朗西斯这个大专明星球员。
“李,这毫无疑问是一场大胜。最后时刻打入关键进球,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李昂刚准备回答,就发现撩完坦克的汉普顿正在不远处看着自己。
于是,李昂只能告诉那两个新闻系的同学:“最后一球啊,得亏乔的传球传得准!要换成其他人,那球都传不进来!”
李昂毕竟是熟读过《情商》的男人,这点人情世故还是懂。
控制住了队友的心,才等于控制住了球队!
都说了,我李昂不是那种靠拳头的粗人,我都是以理服人的。
新闻系的两个同学面面相觑,又问了一句:“那为什么乔汉普顿在被完全放空的情况下,还非得传球给被四人夹击的你呢?”
“嗯介个问题吧
别问,问就是战术。
球队机密,不便透露。
懂的都懂,不懂的说了也没用。”
听见李昂的回答,汉普顿内牛满面。
李哥可真是个好领导。
啥也别说了李哥,以后,我就是你的斯科特皮蓬!
肩膀,只给你一个人靠~
虽然率队拿到了首胜,但李昂并没有放纵自己。
第二天,李昂依然起了个大早,准备开始一天的晨跑。
你要问李昂为什么这么喜欢晨跑,那是因为一天的早晨,学校的风景是最为优美的时刻。
明媚的阳光,清新的空气。慢跑在学校体育场的赛道上,看着晨练的田径队女孩们,她们用青春活力绘制成一幅优美的画卷
妙哉,妙哉。
每到此时,李昂内心都会发出感慨:我果然真的很爱运动啊~
可是今天,李昂感觉有些怪怪的。
因为当他在跑步的时候,很多人都在盯着自己看,还时不时窃窃私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