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草的遮掩可以帮助它们躲避敌害,加上它们昼伏夜出的习性,想要逮住它们可不容易。
可惜的是,它们遇到了池渊和于归洋这两条人鱼。
在没有遇到于归洋之前,池渊是不爱费劲去抓这种带壳的生物的。
原因很简单,肉太少,他又不会剥壳。
捕捉龙虾费时费力,吃起来更是满嘴都是壳,还不如捕猎其他海洋生物。
但现在不同了,有了于归洋这狗头军师,加上池渊对小人鱼的百般宠爱,这些被他们碰见的带壳生物们可算是遭了殃。
龙虾是掘洞高手,大型龙虾挖的洞穴普遍超过一米深。
不过区区一米多深,可不会让贪吃的于归洋束手无策。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于归洋的办法就是看向了池渊。
嗨呀,他但凡手里有点工具,譬如网子、铁锹什么的,都会自己动手。
这荒郊野岭的,上哪去找趁手的工具?
再说了,池渊就是他最好的工具,你说对吧人鱼大哥?
池渊直接用行动证明,他就是小人鱼用得最趁手的工具,谁都无法代替。
没有任何的花里胡哨,池渊单手探入龙虾挖好的洞穴中,直到再也无法继续深入的时候,便往内侧发力。
松软的土壤被他轻松刨开,带出不少藏在泥土中的甲壳生物。
它们吓得到处乱窜,生怕被这条恐怖的人鱼拆吃入腹。
此时,龙虾辛苦挖掘的洞穴几乎被池渊破坏了,狭窄的洞穴上半部分成了一个大坑。
池渊如法炮制,继续把手往下伸,另一只手就撑在大坑底部,继续搜寻这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龙虾。
没了洞穴的荫蔽,这头大龙虾毫无意外成了池渊的囊中之物。
他面沉如水,一抬手就把身上还带着泥土的龙虾拽了出来。
于归洋兴奋地鼓掌,池渊太厉害了,就没有什么能难倒他!
唉,于归洋转念一想,他跟池渊是不是太过分了。
刨了人家辛辛苦苦挖好的家不说,还得寸进尺要吃它的肉。
可怜的大龙虾!
他会让它走得痛快一点。
愿天堂没有人鱼,阿门。
池渊手里的这头龙虾叫做密毛龙虾,长约四十公分,至少有八斤重。
不过掐头去尾去壳,估计也就三四斤。
它的身上布满了土黄色的斑点,因此也被称为纹身龙虾。
这头龙虾大概想不到,即便有了纹身,成了一头社会虾,还是难逃被捕捉的命运。
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遇到人鱼,以它的个头和凶猛程度,在这浅海也能横着走。
于归洋怕这社会虾乱动,锋利的足会划伤他和人鱼大哥,索性给它来了个分头行动。
拔掉社会虾的头以后,他便开始处理它的足。
大多数龙虾的脚是不怎么好吃的,不像螃蟹,步足还能尝个味。
但是密毛龙虾不一样,别看它的腿又长又细,但里面是有肉的,甚至可能比龙虾本体还要好吃。
嘴馋的于归洋直接把处理好的一根社会虾腿放进嘴里咀嚼。
吸是吸不出来的,得把壳咬烂才能吃到里面的肉。
他也给了池渊一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