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演播室内彻底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默然无言。
他们的目光都聚集在舞台上那个男人的身上,却又透过那个男人的身影,看向了另一个地方,看向另一个人。
那是他们自己。
“我想当明星!”
“我想当作家!”
“我要上燕大!”
……
每一个人都曾经被他的老师问过他们长大之后想干什么。
在那个懵懂的年纪里,他们意气奋发,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想要在那最高的山峰矗立,但是随着年岁渐长,他们终于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到。
想当明星的,成了猪肉贩,想当作家的,正在工地搬砖,要上燕大的那个,去年刚从兰翔技工专修学院毕业……
他们一开始或许心中都还怀着不甘,满怀反抗进取的斗志,但是当他们发现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生活的时候,发现没什么人能完成心中最初的梦想的时候,发现那些仍然身揣梦想的人被别人笑话为“幼稚”的时候,他们释然了。
他们把那些东西全部扔掉,成为了一个成熟的人。
其他人不都是这样吗?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社会。
正因为达不到,所以才叫梦想呀。
他们这样安慰自己,然后心安理得地生活着,直到这一刻。
他们发现原来梦想没死,只是被埋葬在了他们内心的最深处。
他们发现,竟然有那么一个人,纵使遍体鳞伤了仍然还在努力,没有放弃。
然后他们鼻子一酸,眼眶突然泛红。
因为眼前这个遍体鳞伤到几乎快要直不起腰来、却仍然还在努力坚持的男人,他身上的光芒是那么的耀眼,刺痛了他们的双目。
更为了他们那被自己亲手埋葬的梦想。,!
r>这样的声乐条件,最终让沈欢有信心去选择了《追梦赤子心》这首歌。
而他这条恐怖的妖嗓也确实不负他的期望。
……
“我想在那里最高的山峰矗立,”
“不管他是不是悬崖峭壁,”
……
第一段主歌唱完,原本还窃窃私语声不断的观众席上,已经慢慢安静了下来。
沈欢并没有因为自己这条嗓子的优越性、因为自己共鸣的强大而去大肆炫技,他反而抛弃了一切技巧,只是单纯地以气息衬托、以适当的共鸣发声、以嗓子本身在唱。
他认为,对于这首歌而言,太多的修饰反而会削弱这首歌本身的魅力。
这是一首重情不重技的歌。
它的高难度,也不是在技巧上,而是在人类声带条件和这首歌的音高之间的矛盾冲突。若是满足了音高上的条件,那么抛却技巧,用感情去唱这首歌才能发挥出它最大的魅力来。
这样的唱法让沈欢的歌声听着朴实无华,却具有极大的空间感,一下子就在听众面前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那是他们的世界。
那是他们的青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