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很好,很美,但永远都无法实现。
沈安点头,“既然都来了,空手而归岂不尴尬?你等……可愿随某灭了交趾?”
他在微笑,一股煞气却渐渐弥漫开来。
“遵命!”
诸将轰然应诺。
灭国啊!
出发前朝中可是说了,此战的任务是解除交趾对西南的威胁,也就是说,重创交趾即可。
可沈安竟然想灭国!
果然是跟着沈郡公才有肉吃啊!
诸将激动不已,有人搓着手到:“郡公,下官请命为大军前驱。”
“某愿为前锋!”
一群将领开始争夺统领前锋的机会,他们甚至在摩拳擦掌,准备自己人先来打一场,决个胜负出来。
士气可用!
“好了!”沈安看了一眼诸将,说道:“种谔!”
种谔拱手,眼中全是期冀。
“你率前锋出击,为大军扫清障碍,查明敌情。”
“遵命!”种谔也难得的喜形于色。
沈安看了一眼大军,说道:“传令,全军出击!”
传令兵策马冲了出去,在各军大声呼喊。
“郡公有令,全军出击!”
“出击!”
数万人的欢呼声,连地面的青草都仿佛弯了腰。
“穿戴好!不许露出脚腕!”
“不许喝生水!不得擅自取水!”
“……”
一条条规矩被将领们不断重复着。
这是防治瘴疠的手段。
大军冲进了交趾境内,第一波敌人是当地的势力。
数百交趾人站在那里,头领在慷慨激昂的喊着,“宋人有斥候越境,想来是想抢一把,拦住他们,弄死他们。”
“是!”
士气很高涨啊!
头领很满意,但随即就说了一句很憋屈的话:“只是记住了,别越境,别去宋人那边,否则……”,他用那种阴郁的目光看着麾下,“否则全家弄死!”
宋人现在很厉害,能不得罪就尽量不得罪吧。
见麾下不满,头领解释道:“升龙城来的消息,陛下说了,咱们先憋几年,等咱们强大了,再去收拾宋人。到时候宋人的钱财美女都是咱们的,你们说可好?”
“好!”
一双双眼睛里全是暴戾。
凭什么宋人那么有钱?
凭什么宋人的女子那么美?
咱们没有,那就去抢!
中原那块土地孕育出了让整个世界都为之艳羡的文明和财富,而这个世界却是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