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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了。”
一队乡兵冲了上去,他们拎着麻袋,跑了一段路后开始倾倒东西。
火光中,能看到那些东西在闪光。
地上掉了一条,种谔捡起来一看,不禁惊讶的道:“铁蒺藜?不是……好毒的东西!”
这是一条铁丝,铁丝的上面缠着几枚铁蒺藜,只需布撒开来,就能阻碍敌军的行动速度。
前方的交趾骑兵冲杀过来,战马踩中铁蒺藜后飞了出去,一时间长街上到处都是摔倒的人马。
可后续的却没有减速,依旧冲过了这一段路。
“郡公,用火油弹吧!”
沈安摇头,“战马此刻已经疯了,火药弹并非万能。”
当遇到自然灾害时,发狂的动物甚至会聚在一起,比如说人畜无害的野兔和狼站在一起,却各不相干。
此刻的战马就是如此。
“冲杀上去!”
李常杰狂喜着,他看到了亮光,就在城门那里,这代表着宋军即将挖通城门。
但现在他们却来了。
不偏不倚,不早不晚。
老天爷还是在眷顾着大越啊!
他热泪盈眶,沈安却在笑。
“投枪……”
乡兵们拿出了背着的投枪,熟练的开始助跑。
“投!”
密集的投枪轻松的刺破了甲衣,然后把骑兵或是战马穿透。
人仰马翻中,弩箭又来了。
一批批敌骑扑倒,但他们却越来越近。
这便是骑兵的冲击力。
李常杰狞笑道:“斩杀沈安者,封郡王!”
他这是在替李日尊许愿。
可在这等紧要关头,一个郡王算个屁。
若非是考虑到封一字王只是宗室的特权,他都敢说。
至于说大宋当年册封交趾王是郡王,可并不妨碍他们自己称帝。
朝鲜如此,交趾也是如此。
什么册封,那只是哄人的。
宋军就在前方,胜利就在眼前!
蓦地一下,前方突然弹起了十多道绳索。
绳索的两段,那些军士在疯狂的把绳子系在屋里的房梁上。
按照沈安的说法:若是晚了些,被战马冲撞绳子,那股子冲击力能带飞他们。
当时沈安还唱了古里古怪的歌曲,叫做什么……
——亲爱滴,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滴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