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骑兵的冲击力。
李常杰狞笑道:“斩杀沈安者,封郡王!”
他这是在替李日尊许愿。
可在这等紧要关头,一个郡王算个屁。
若非是考虑到封一字王只是宗室的特权,他都敢说。
至于说大宋当年册封交趾王是郡王,可并不妨碍他们自己称帝。
朝鲜如此,交趾也是如此。
什么册封,那只是哄人的。
宋军就在前方,胜利就在眼前!
蓦地一下,前方突然弹起了十多道绳索。
绳索的两段,那些军士在疯狂的把绳子系在屋里的房梁上。
按照沈安的说法:若是晚了些,被战马冲撞绳子,那股子冲击力能带飞他们。
当时沈安还唱了古里古怪的歌曲,叫做什么……
——亲爱滴,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滴玫瑰……
此刻的交趾人就在飞。
战马撞断绳子,然后飞了出去。
李常杰要疯了。
从火药到铁蒺藜,再到投枪,他觉着沈安的手段再多也该完了。
可这里还有十多道绳子等着他们。
但发现了就不是问题。
减缓马速,用长刀砍断绳子就是了。
至于在过程中被弩箭射死一批也是没办法的事。
冲出这一段路后,宋军近在眼前。
可沈安也上马了。
“他想单枪匹马的和咱们厮杀吗?”
交趾人在笑。
然后就见到沈安拔出长刀,刀指前方。
“万胜!”
欢呼声从门洞里传了出来,接着一队骑兵出现在沈安的身后。
“比人多?”
沈安淡淡的道;“某百般手段使出来,为的就是这一刻啊!”
“完了!”
“宋军的骑兵进城了!”
宋军的骑兵蜂拥而来。
交趾人觉着骑兵无敌,可当见到宋人的骑兵后,才发现自己好矮。
宋人的战马比他们的战马高大雄壮,宋人比他们高大雄壮……
“杀敌!为了陛下!奋勇杀敌!”
李常杰在竭力鼓舞着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