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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杂物镇(第4页)

“是的,爸爸!”我捂着眼睛从粉刑宫外跑了过去,跟上了爸爸匆匆的步伐!

爸爸和所有人一样,对粉刑宫恨之入骨。

它不仅在二十多年前凌辱了他的妻子,而在不久的将来,还会凌辱他疼爱的女儿!

只要一提到结婚,或者看到任何与粉刑宫相关的东西时,我的脑海里便会出现一副令我作呕的画面:又老又丑的王室贵族,面目狰狞地挥着拳头,捶打着可怜的新娘……

所以,我非常讨厌粉红色!

我尽量不去想那可怕又可恨的将来,我目前能做的便是吃饱睡好,以便迎接我的最后一个送祭日。

市场的买卖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大家丝毫没有因为送祭日的逼近而郁郁寡欢。我们买了四袋面粉、两袋大米、一袋土豆、三公斤熏肉、一些油以及调味佐料;这些东西已经够我们家吃上一个半月了,可爸爸还是会尽量再多采购一些食物,以备断货时的不时之需。

所以,我们借来推车,又辗转了几个摊位,购买了一袋玉米面、三公斤洋葱、一桶猪油、一盒蜡烛及几块肥皂。在市场门口的摊位上,爸爸买了一瓶药酒和一些棉花,如果家里有人受了伤,那么这两样东西就能派得上大用场了!

我们在面包店买了两袋小面包、一些粗制饼干和一袋糖果,爸爸告诉我:这些食物是为庆祝我和哥哥平安度过最后的送祭日的食物,我们会把它们留到明天晚上再享用。

我和哥哥已经22岁,到7月1号,我们就满23岁了!

这也就意味着,我和哥哥将平安度过第四个年头的送祭日!因为法令规定,祭灵战士只能从18岁至22岁中的青年男女中挑选,而过了明天,我们就安全了!

“终于快熬出头了!”我欣慰地对自己说。

我想,爸爸、妈妈当年也和我们一样,在经过了危险重重的四年后,那种喜悦真是无以言表呀!

太阳已经不见了踪影,路边草丛中的虫儿也停止了鸣叫;傍晚的轻风凉飕飕的,就如刚洗完澡后,全身毛孔紧缩时,伴随而来的那份凉意,那种感觉真是惬意极了!

我和爸爸推着载满食物的木推车,哼着小调朝家的方向走去。我们的家在小河边。清澈见底的河水,从木楼下面的大树下懒洋洋的流过,就像一条透明的丝带,裹夹着沙石悠然而去;

参天的大树将房子掩映起来,每到落叶季节,树叶就会铺满整个院子和房顶,看起来就如仙境一般充满灵气,而又不失温馨。

嗯,我很满意,因为被大树遮挡住的家看起来很有安全感!我们的房子虽然简陋破旧,但那却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我曾在心底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保卫好温暖舒适的家!

我们在回家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给我那“独眼龙”表姐尤莎送些食物过去。

“很高兴见到你们!”尤莎表姐拿着缝了半边的布鞋,高兴地对我们说;

“怎么样,又接到活呢?”爸爸将一袋面粉和一袋大米从推车上扛了下来,然后放进了黑黝黝的厨房。

“是啊,我又接到活了,这不,三双布鞋和两件衣服!”尤莎表姐温柔而快乐地说道,那只没了眼球的左眼,在黑色的眼罩下凹陷着。

在杂物镇,穷人家的衣物大多数靠手工缝制,我们从市场买回布料,自己亲手缝制或是出少量的钱,包给专门做衣服的全职主妇缝制;

只有有钱人家才会去商店购置从宝饰镇运来的衣物和鞋子。

现在,我们家的衣物全靠哥哥亲手缝制,以前,这些活是由妈妈负责的,自从妈妈疯了以后,哥哥便揽下了这个活计!

虽然他有着一双粗大的手,可做起针线活来,却丝毫不逊色于天生有一双巧手的女人!

这不,去年生日,他缝了一条水蓝色的碎花连衣裙作为我的生日礼物;

天啦,我爱死那条裙子啦,它太完美了!和我的身形正好服帖,荷叶边的宽腰带、像蓝色牵牛花一样的袖子,收腰设计使我结实而细柔的腰显得好看极了!是的,它淋漓尽致的将我的狂傲展现了出来!

“青明,你在傻笑什么呢?”尤莎表姐用她仅剩下的那只眼睛看着我问道,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又走神了!

“没什么啊,哈哈!”我冲她咧嘴一笑;

“真是谢谢你们了!”

尤莎表姐对我们说,有些偏红色的长头发从她耳朵背后垂了下来,就像春日的垂柳丝一样美丽;

尤莎表姐有着偏红色的卷头发和深邃的眸子,据说,她的祖先具有白种人血统;

而妈妈和表姐同属一个氏族,所以,我也就遗传了妈妈偏红色的大波浪卷发和白皙的皮肤;

可是,我的皮肤并不像尤莎表姐那样粗糙,同时,我也没有像她那样的大眼睛,相反地,我的皮肤和爸爸一样有些偏黄色。

爸爸曾经说过,我们的祖上是黄种人。

“互相帮助,这样最好了!”爸爸笑着对尤莎表姐说道。

爸爸是个热心肠的人,就算是不熟悉的陌生人遇到困难,他也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更何况是亲戚呢!

尤莎表姐以前并不是独眼龙!就在前年春天,她和她的丈夫登记结婚后,被警务员绑去了粉刑宫,她因为反抗而抓伤了那个夺她初夜的贵族臭男人,作为惩罚,她被活生生地剜去了左眼!

而他帅气高大的新婚丈夫因一时怒火中烧,提着棍棒冲到粉刑宫,打伤了一个警务员后被当场击杀,他的遗体随后也被扔进了焚尸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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