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阶旁裸露的土地里,盛开着几株橘色的金盏菊,金盏菊之间,一支艳红的鸡冠花矗立其中。远远望去,那鸡冠花孤零零,独戚戚,它被金盏菊团团围住而无法动弹,正想方设法地寻找反击空间。
该死的王室成员们,正自顾自地享受着美食,准确来讲,他们是在糟蹋食物。
他们不是因为饥饿而进食,而是因为整日无所事事而打发时间,打发奢靡生活所带来的时间。摆放在精致玻璃盘中的各类糕点,他们只用金叉子撬下一点点塞进血盆大口后便弃之不理;散发着奶油香味的小蛋糕,被他们随手丢在地上,任由他们的宠物狗舔食或是糟蹋……
最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三王子,他满脸痘痕,摆出一副痞里痞气的模样,用叉子对着餐盘中的食物胡乱搅动,那副轻佻的痞样和杂物镇桀骜不驯的小流氓如出一辙。他将玫瑰花形蛋糕、蓝莓、剥好的香蕉、鱼子酱、柠檬片和生鸡蛋一一放进盛着青苹果汁的浅口大杯中,然后用勺子猛烈搅动,他一边搅,一边得意的笑,那笑中仿佛暗藏着一股隐隐的奸计意味,令我非常不自在……
我将视线从鸡冠花鲜艳的花冠之上移开,却与泰祈的眼神碰了个正着;
“它的颜色很鲜艳!”他看了看台阶旁的方向,“它不仅艳丽,而且还可以食用。”
瞧,他又看出了我的心思,这不是什么好兆头,或者说,这不是什么好事。
“我当然知道它可以食用……”我脱口而出。
在杂物镇,除了有毒植物外,没有什么是不能食用的,比如:树叶、树皮、树根,这些是断货时期的常见饮食,续命的饮食。而鸡冠花,不仅能食用,而且还能药用,比起树皮和树根,它简直可以称为美味佳肴了。
“断货的时候,我吃过它!”
我故意用埋怨的口气对泰祈说,说完,还不忘给他一个苦兮兮的笑容。
他听后没有再说什么,而是低下头,用叉子搅拌着碟中的沙拉酱。
他是因为内疚?还是因为羞愧?他说他爱上了我,要知道,我曾经是偏远镇子里脏兮兮的平民啊!为了生存,穿着粗大、沾满黑黄色油污的工服,在印刷厂从事着最低等的工作。我在饥不择食时啃过泥土和青草,吃过蚂蚁、蜜蜂,甚至蚂蚱,翻过臭气熏天的垃圾桶,也和饥饿的众人一起啃食过被杀死的家禽……连血带肉,争先恐后的疯抢……
尽管饥饿如影随形,我们却从不会吃人肉,喝人血!可该死的王母和泰天国王却饮用人血,他们喝它时又是那般的得意自在,那般的享受!同类不会食用同类,那么,他们喝人血,我想,他们也许并不是真正的人。
“事实上,鸡冠花很美味!”我继续说道;“我吃过很多次。”
他放下手中的叉子,抬头看着我,表情极其复杂。
“以后,别吃!”他说。
说完,他拿起纯金打造的夹子,夹过一块抹着酱料的生鱼片,将其放进了我的碟子里。
他的这个举动,又让我想起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如果时间能够倒回那一天,我会选择去林子里捣鸟窝,而不是去水库偷钓。
我很想告诉他,其实,我并不喜欢吃鱼。
三王子搅动浅口杯的动作越来越大,杯子的内壁与叉子碰撞时发出的声音也就愈加刺耳。我扫视一遍众人,发现大家仍然自顾自的摆弄着食物,一副对此见怪不怪的神情。
刺耳的声音如洪水猛兽般奔袭至双耳,使我心中如猫爪子抓般难受。我真想抓起手边的切肉刀,冲过去斩断他的手啊!
刺耳的声音有些使我抓狂,为了不在国王面前失仪,我只好用十指掐挤大腿;
“你不舒服?”泰祈的声音传来;
我摇摇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