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因为她是祝久歌,即便知道她不是原主后,还愿意拼命地对她好。
这一辈子,也是。
蠢丫头为啥永远这么傻呢?
为自己活着,不好吗?
几块肉而已,不配吃……
她想到原著里,鹿灵为了原主被虐待毒打,最后惨死,又心疼又生气。
“什么配不配的,给你就吃!全部吃掉,剩一块肉我就……我就打你噢!”
她拎起小拳头,作势在鹿灵面前比划着。
小丫头却一点都不怕,“嘻嘻,久儿姐才舍不得打我呐!这些肉,是典狱长补偿你的吗?你吃吧久儿姐,我不……”
“吃!”
久歌懒得听她口是心非,夹起一块肉,硬是塞到鹿灵嘴里。
一开始鹿灵还惊恐地拒绝,之前偷吃肉被打的经历,让她对这种味道极其恐惧。
可是嚼了两口,鹿灵就‘哇’地一声哭出来了。
久歌吓了一跳,“你、你、你不喜欢吃就吐出来鸭!干嘛哭!”
“不是……”小丫头用袖子擦了一把大鼻涕,“太好吃了!肉肉太好吃了!久儿姐,我长这么大都没吃过一块完整的肉,谢谢你!”
鹿灵是弃婴,被一个流浪汉收养,但是流浪汉对她并不好,不是打就是骂,在她十五岁那年,还差点被侵犯,鹿灵失手将流浪汉杀死,就进了监狱。
苦日子,她过惯了。
挨打挨骂的日子,也过惯了。
所以入狱后就乖乖地成为别人的出气筒。
可以说,原主是她生命里的一束光,唯一站出来保护她的人。
虽然之后被欺负的更惨,鹿灵却用生命保护了这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