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哈马硕大的身躯趴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
古小强皱着眉头走了过去,他原本想给来哈马好好治治酗酒的毛病,但没想到一下没控制好,把他给打死了。
古小强过来在他身上翻弄了一下,找到一个很漂亮的戒指。当他喜滋滋地戴在自己手上时,才发现戒指里还有一个神秘的储存空间。
这里面居然放着不少的黄色晶石,足有几十颗之多,还搁着一株草一样的东西,古小强不认识,但看起来但像是个好东西。戒指里存放最多的是酒,密密麻麻地堆了好几百坛子。
我嚓,这么多美酒!够哥喝一阵子的了。
远处那群老百姓都看傻眼了,心说这小伙子胆子可真够大的,不但把来哈马打死了,还堂而皇之地打劫。
就这样,古小强还有些不满意,嫌找到的东西太少了,随后把来哈马的青铜刀也捡了起来。
甄二比此时苏醒过来,看见古小强蹲在来哈马尸体旁边翻东西,忍不住惊吓地嚎叫了起来。他这一叫可以不要紧,正好提醒了古小强。
古小强拎着那把巨大的青铜刀,来到了甄二比的面前。
“,你该上路了!“
说罢,他挥起大刀,一刀就砍下了甄二比的头颅。
古小强继续蹲在甄二比的尸体翻看,结果从他腰间的袋子里找出不少金银来。
被古小强打断肋骨的那个家伙,看到了这一幕,吓得魂儿都飞了,赶快紧紧地闭上眼睛,躺在地上装死。
这时一旁的百姓们围了上来,一个上了点年纪的老者说道:
“小伙子,你真是好样的!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厉害的人!“
“大爷,没啥,是他们该死!“
“对了,小伙子,你虽然把妖大人杀了,但也闯下弥天大祸,妖大人们一定会发了疯的报复的,你准备怎么办?“
古小强还真没考虑过后果,不过他也不在乎,反正都已经杀了两个妖大人了。
“我准备去咕咕镇!“
“咕咕镇?那里可不行!听说那里发现新的晶矿,突然来了好多妖大人,你去太危险了!”
古小强一听那里的确有新晶矿,眼睛立刻就亮起来。
到现在他才找到了一颗蓝色晶石,还要再找到两颗才可以。
“小伙子,我们这些人也没法在此地继续生活下去了,不如你跟我们一起去野人山吧!”
“野人山?”
“对啊,野人山那里虽然路途遥远,而且条件十分艰苦,但那里几乎没什么妖大人,很多出了事儿的人族都跑去那儿了!”
“我不去,我到咕咕镇还有事儿要办!”
那位大爷见劝不动古小强,也不再勉强,给他指明了去往咕咕镇的道路,就跟剩下那些人走了。
古小强也准备出发前往咕咕镇。
临走前,他瞅了一眼那个装死都装不像的黑衣人,皱了一下眉,终究没有再动手杀人。
古小强并不是嗜杀之人,他虽然杀了来哈马和甄二比,但那是因为他认为对方该死。可眼前这个黑衣人与古小强并无深仇大恨,他虽然很不喜欢,但还不至于要了对方的命。
古小强撇撇嘴,转身离去了。
跑跑山附近住的人很少,就连妖大人都很少见到。其实不只是跑跑山,古小强现在所在的位置在方方大陆的东北方向,属于比较荒凉的地方,平日里妖大人很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