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白予和马灵雨就两个人背着一堆东西,带着古老的红缨枪,跟着由一只命图猎犬率领的猎犬小队,在林子里搜寻野猪。
其实,只是想抓一只野猪的话,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猎犬,哪怕只凭马灵雨的能力也能轻轻松松逮住一只野猪。而杀野猪更是简单,白予一口气弹就能喷死野猪。
两人又是猎犬,又是红缨枪,只是单纯享受这样一种狩猎的乐趣罢了,就跟有的人喜欢钓鱼一样。
直到快九点的时候,领头的嗅犬才找到了野猪的踪迹,开始带着几只猛犬快速进发,白予和马灵雨跟在后面。
几只猛犬看到野猪之后,便猛扑上去,从四面八方死死咬住了野猪,野猪自然是要挣扎的。
猛犬死死咬住野猪不松口,和野猪就这么耗着,等到野猪被几只猛犬耗得差不多了,没有余力对人发动垂死一击了,马灵雨才提着红缨枪不紧不慢的走过去,一枪扎过去,了结了野猪的性命。
白予扛着野猪,跟马灵雨来到一片平坦空旷的地方。
“小时候我跟阿爹他们去林场,他们就是这样猎野猪的,狗经常会被野猪弄伤。有一回死了一只狗,我哭了好久。”
马灵雨一边说一边用刀剥皮割肉。
白予一边听,一边在一旁搭建土灶台,“我小时候一般都是去河沟抓螃蟹玩。”
野猪肉口感并不好,没有丰富的脂肪,比家猪差远了,不能切得太大块,要不然很不好嚼。味道也大,所以必须下重料才压得住,所以白予一开始就决定弄火锅。
白予搭好了土灶,就把锅架了上去,提着桶去一边的小溪打水。
马灵雨继续在一边割肉切肉,她这个大小姐虽然没怎么下过厨,但是以前经常打猎,没少跟着打下手负责切肉。
等白予回来,马灵雨已经切了一盘薄薄的肉片,“白大哥,你看我这肉切得怎么样?”
“厉害,刀工比我好多了。”
白予夸赞道。不是吹捧,他一个三流农家乐水平的厨子,让他拿一块冷冻过的方方正正的肉来切肉片,他还可以。
让他自己从一头野猪身上割下一块肉,再切成薄片那就太难办到了。
一会儿,白予把火锅底料给炒香炒出红油了,便开始加水,水开之后,便可以涮肉吃了。
美美的吃了一顿野猪肉火锅,下午,白予和马灵雨继续狩猎,这一回是拿着猎枪打野鸭。
两个人不紧不慢的带着狗往野鸭的栖息地去,一边走一边继续分享各自童年的野趣。
猎鸭的最后结果,是白予打中了一只,马灵雨打中了三只,没办法,白予枪法本就一般,而马灵雨是几个女人之中枪法仅次于庄晓蝶的人,而她对野鸭的飞行轨迹也远比白予要了解。
“哈哈,白大哥,我赢了你。”
马灵雨高兴得几乎要蹦起来。
白予笑了笑,“你又不是没赢过。”
马灵雨一愣,“我赢过?”
“当然,玩牌的时候你就赢过我,不止一次。”
白予说道。
必须承认,马灵雨玩牌的运气那是真的好,不作弊的话,十有她都是最后的赢家。
马灵雨呆呆的,顿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呃,也是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