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歌,太棒了。
这歌跟珍妮,也太合了,就跟量身定做的一样。
虽然不是粤语,但重新填词的话问题应该也不大,两个版本,足以让她红遍港澳台。
李鹰忍不住拍手鼓掌,对珍妮道:“珍妮小姐,这歌真的是太适合你了,我决定把这首歌交给你来唱。”
“谢谢,我也觉得这首歌很适合我。”
郝仁哈哈大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签约!把珍妮给捧红!”
说着,郝仁真的拿出了合同,让珍妮签。
合同是真的,公司也是真的,是这几天郝仁临时注册的,为了套小庄,他真的开了一家唱片公司,花了不少的钱呢。
当然,现在全公司除了郝仁这个老板之外,一个签约歌手也没有,珍妮是头一个。
小庄替珍妮看了一下合约的内容,感觉这个合同很正规,而且里面也没有什么霸王条款,便点了点头,示意珍妮签下大名。
“那这首歌要怎么进行推广呢?”
“嗯……做电影主题曲吧,我认识许多拍电影的朋友,屯门的韦吉祥跟我很熟。”
韦吉祥?洪兴的飞龙仔?
小庄闻言微微皱了皱眉,但还是没有说什么。
虽然洪兴是黑帮,但有一说一,他们拍的电影还是挺不错的,好多部的作品都大卖了,据说比贩白粉都赚,而且蒋天生做白道生意的时候向来都挺守规矩的。
退一万步说,这不是还有自己呢么,作为顶尖的职业杀手,虽然只有一人一枪,但他一个人完全有能力把所谓的十二堂主统统杀干净。
至此,大功告成,
李鹰和小庄还喝了起来,这俩人天生投缘,一顿酒喝下来,居然好的跟多年老友似的。
为了取信于人,第二天郝仁真的弄来了乐队,借来了录音棚等设备,像模像样的给珍妮录制了新歌,所有设备和人员全部由洪兴友情赞助,郝仁只象征性的给了一万块钱意思了一下。
结果洪兴将潇洒走一回当做了他旗下电影的主题曲,反过来又给了郝仁二十万的版权费,钞票稍微有点烫手,郝仁又将唱片公司转到了方婷的名下,并让方婷当了她的经纪人。
总之,郝仁为了破这个冰毒案,真的是下了血本了。
……………………
郝仁要用冰毒案偷偷打英国佬的脸,没有媒体的帮助是不行的,鬼知道皮特上面的那个警司级大佬是谁,万一在警队内部只手遮天怎么办?万一是一哥本人怎么办?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郝仁必须要借助媒体的力量,把这件事搞得大大的,最好闹的人尽皆知。
当然,如今的港岛新闻界,已经不再是马家兄弟的天下了,这一摊生意逐渐的也由洪兴接了手,他们北角的扛把子就是搞出版的,不过洪兴这群小混混论本事照比马四海差的太远,印的全是些色情杂志和猎奇新闻之类的,销量倒是还算不错,可要说社会影响力,也就那样。
于是,三天后。
郝仁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成功出现在了明报集团的总编办公室,见到了自己上辈子的偶像。
“金爷您好”
金爷不敢置信地拿着手上的书稿和郝仁的名片,道:“仁警官??寻秦记是你写的?”
“是啊,我从小就喜欢看武侠小说,尤其是金爷您的作品,我每一部都是倒背如流,老实说,如果不是入了公职,我也许会成为一名职业编辑。”
金老叹息一声,爱不释手地放下寻秦记的手稿,道:“后生可畏啊,港岛上谁人不知仁警官有冠军之勇,想不到,就连文采也如此斐然。穿越,好啊,好想法,好创意,此书必将引领通俗文学进入一个全新时代,此里程碑之名作也”
“金爷谬赞了。”
“凭仁警官您的社会影响力和您的半子方展博的财力,有此奇书在手,完全可以自己办一个出版社了,何毕要投稿给老夫呢?仁警官,你图的应该不是稿费吧。”
郝仁点了点头,坦然道:“我是想和金爷您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