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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荣耀即吾命(第1页)

()自从雇主离开后,莫什丹尼尔就被一个人孤零零的扔在了这个陌生的城市。

天可怜见,虽然在世上活了二十多年,但是莫什从来没离开过王都,更遑谈出国。

结果在今年短短两个月里,他先是孤身一人跑到了洛伦丹找工作,接着被年轻的雇主兰恩班纳瑞带到了几千里外的奥法联邦,来到了这个名叫卡特利特的城市。

然后没两天,自己就被一个人扔在这里,在这个空荡荡的实验室里,从事安全保卫的任务。

莫什是个认真的人,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

所以,他对于自己的安保职责很上心。自从兰恩离开后,他除了去吃饭,很少离开这里。总是在警卫室里待着,望着外面的小院子。偶尔也去巡视下周围,熟悉实验室周边环境,同时防止有人从安保死角钻进来。

他甚至计划着养条犬,用来当自己的工作助手。

这大半个月的工作枯燥而孤独。

还好这里的各种花样的三明治面包非常美味,可以抚慰孤寂的心灵。

而这些面包夹一切,也成了他一日三餐的主要内容。

这些日子里,他品尝了夹牛肉三明治、夹鳕鱼三明治、夹罗勒三明治、夹鸡胸肉三明治、夹蘑菇三明治……几乎把周围几家小店的菜单吃了一半,甚至尝试了夹烤面包片三明治。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刚来到这里时,吃到的带汁肉三明治。

唯一的问题,是在炎热的夏季离开冷气屋,实在是过于痛苦。

所以他还买了面包、几打鸡蛋和一些黄油、调料,自己烹饪早餐。

吃过午饭,又把整个屋子简单打扫了一遍这几乎成为了他最近的日常莫什丹尼尔把清洁工具收拾好,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屋子收拾的很整洁,也很简洁,因为她没什么东西可以摆在里面。

莫什掏出自己的不锈钢怀表看了看,准备半小时后,再围着实验室巡视一遍。这只银光闪闪的怀表是雇主出发前,送给自己这个追随者的礼物和装备。他很喜欢这个银闪闪的、便捷的小东西,因为在周围没有钟表或者钟楼时,再也不用看着太阳和星星的角度估摸时间。

他抚摸了一下外壳的花纹,顺手上了几下发条,然后合上盖子装进怀里。

当初的梦想,可以说是实现了。

恪守着古老而过时的骑士守则,并不轻松。但是做一名骑士,是他从小的梦想。

可惜时代早已经变了,他和这个世界有一点格格不入。

在斜对门因为涉黑,被法师协会轻松干掉之后,莫什丹尼尔也放弃了继续经营家传武馆的心思。明知道这个没前途,何苦硬撑。于是他将武馆连同地皮卖掉,得到了一个不错的价钱。

但是,卸下这个从小就有的重担以后,莫什有一些迷茫,他感觉有点丧失了前进的方向。由于他没有上过奥法学校,连份工作都找不到。经过了几个晚上的思考,莫什决定为自己而活,追逐自己的梦想。

他要成为一名骑士。

他先是找到了法师协会的艾米法师,不出所料的,他的尝试被拒了。然后他想到了,那个站在艾米法师旁边一起冲进斜对门的少年。

听邻居们说,那个年轻人不仅是一名法师,还是一位贵族。

然后他大胆的上去自荐,并在拒绝后不气馁,在卖武馆的收入到账后,买好票找了过去。

莫什很幸运,对方似乎正需要人,而且心地比较善良,收下了他。而接下来,哪怕对方推辞,他还是按照古老的规则发下了誓言。这样,按照古老的规矩,他已经成为了一名法师的追随者,也是一位贵族的追随者,勉强可以称作一名骑士。

这段时间的接触后,莫什对这个雇主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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