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蛮族的主动进攻,瓦格纳虽然意外,却不轻视。
在蛮骑发动的时候,他立即命令麾下一名千骑长率部迎敌。
蛮人虽然分出大祭司一行人,数量上却还有近五百来人。不过一千对五百,一倍的数量压制,足可一战而定。
黑巢山下,旌旗遮天,战马嘶鸣。两股骑兵如同平原上的两股对流,轰然撞击在一起。
双方接触的刹那,有的骑士来不及反应,与敌方撞作一团,而后在惯性的作用下腾空飞起,又坠落在地,被后续冲上来的骑士碾成肉泥;有的骑士凭借高超骑术与敌方错身而过,顺带挥舞着武器,将对手斩于马下。
各种惨状,不一而足。但对于这些舍生忘死的战士而言,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了。
雷萨带头冲锋,却在后者之列。他是瓦格纳手下的一员悍将,向来以猛鸷著称于军中,几乎每战必定当先。
也因此,他深得长官器重。征战十载,他屡立战功,一路高升,如今已经是统领千军的千骑长了。
这样的成就超出了雷萨的预期,这也无形中打开了他心中的一扇大门原来,获得荣誉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困难,我还可以变得更强,走的更远。
与长官瓦格纳不同,雷萨只是平民出身。在诺邦,平民就意味着贫穷与屈辱。
相比于年轻时混迹在城邦的街头巷尾为了一块黑面包与人大打出手的悲惨生活,现在的雷萨,更像是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
以前的记忆已经离他越来越远,但他还是不会忘记。
他想让那记忆成为他心中的一个烙印,时刻给自己提供前进的动力。
有了这动力,他就敢于奋不顾身的冲锋,敢于在万军之中砍下敌将的头颅。
他的战矛早已经沾满鲜血,血浆顺着矛尖流到长柄上,然后凝固在他的手心。
以他为目标的两名蛮族骑士被他两枪刺杀,他的面前再没有一合之敌。
乱军之中,他得空观察了一眼四周,看到一个身材魁梧的蛮族战士呼啸着朝他冲锋过来。
这蛮族战士用的是一把宽刃战刀,刀身奇长,胯下的战马也是极为魁梧雄壮。单看这柄战刀和战马,就知这蛮人身份不低。
看那蛮人朝他冲锋过来,雷萨不惊反喜,咆哮一声便举起战矛迎上对方当头斩下的一击。
在他看来,对方的武器过于沉重,他只需用巧劲将这一刀撞开,然后趁对方攻势将尽之时,刺击对方要害,便可轻松斩下对方头颅。
然而,莆一接触对方的刀锋,他便是大惊失色。
蛮族战士的这一刀力量远比他想象中的恐怖得多。
雷萨不但没有将这一击撞开,反而虎口被巨力震得发麻,武器险些脱手而出。
他心中暗叫不妙,催动战马想要与这蛮族战士拉开距离。但一切似乎已经太迟。
他看到一节肢体飘飞出去,然后感到一股温热的液体爆裂开去,一阵剧烈的疼痛从他的左半边躯体传遍他的百骸,他这才惊骇的发现,自己的左臂已经被齐肩削掉,鲜血正井喷而出!
啊!
惨烈的场景与剧烈的痛楚让雷萨狂呼不止。
其他的诺军士卒闻声,朝着此处观望,一见之下,亡魂皆冒。
要知道,雷萨一向以猛鸷著称,手下士卒对他既敬且畏。战场上大家只见他横冲直撞的雄姿,从未见过他如此的惨状。
此刻看到一个蛮人战士一个照面就削断他一条手臂,这怎不让人惊骇!
正因惊骇,诺军原本有序的冲锋突然变得散乱,竟然都忘却了自己的主将处在生死关头,无人过去抢救。
巴克鲁一击未尽全功,有些意外,他看出对手的身份不低,如果能阵斩对方,对于诺军的士气必定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是以,他一击削断对方左臂之后,以刀代棍,猛然朝后挥击。只听一声咔擦的脆响,对方的惨嚎戛然而止。他的战刀沉重,足可比拟战斧战锤等重兵器。但他这一挥击,却可谓变招极快。
雷萨的神经完全被剧痛所麻痹,万万想不到对手在使用如此沉重的武器之时,还能举重若轻的发动连击。
他的身体不是被战刀劈中的,而是被刀背击中腰间铠甲,生生砸下马背的。他的肋骨和脊椎都在这一击中遭到了重创。